行動網路時代的行為自由

本文接續前篇:〈行動網路時代的言論自由〉

科技變遷對於人類自由究竟有什麼影響?當然不是現在才有人開始討論,麥克魯漢《Understanding Media》出版於1964年,從那之後,現代人就不僅限於討論工具怎麼用才好,而是要從工具的特性出發,探討我們發明出來的東西如何反過來影響使用者。

就說彌爾所處的時代,那是人們主要從報紙獲取資訊的紙質媒體時代,紙質媒體的內容生產與傳播速度都比如今的行動網路慢了許多,同時讀者針對內容做出反應的時間也比較長。同樣一條消息,在報紙上閱讀由專業記者與編輯經手過的報導,跟在手機上直接收到川普的推文,對人的思緒與情緒影響是完全不一樣的。

對我來說,察覺這種差異是很痛的事,像是愉快地滑手機猛一抬頭卻扭到脖子一樣。理所當然的行為變得滿是疑慮,彷彿自己的精神與思路都受到莫名力量的左右。忍不住想要知道行動網路究竟有哪些特性,創造出專屬於這個時代的問題?說到底還是那句「未經檢視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」,我也覺得未經檢視的使用者算不上自由。借用麥克魯漢的洞見,試著檢視我這個使用者的人生,雖然不一定能夠得到什麼解答,但若是對問題本身有比較清晰的掌握,也許能夠平息一些煩躁,或至少可以清醒地煩躁。

麥克魯漢當時的出發點,是看到現代社會採用電科技之後,可能遭受被資訊滅頂之災,甚至整個社會都遭瓦解,因此才出來宣導「認識媒介」[1]的必要,期望大眾在擁抱新科技之前,能夠先搞清楚自己正往哪裡去。他點出一種媒介(或科技產品)的意義其實有兩層:首先是該媒介表面上呈現的內容(例如電視裡的節目、印刷品上的文字);再者,是媒介本身的特性,也就是真正讓你扭脖子的某種「箇中真義」。

麥克魯漢舉燈光為例來說明內容與特性的差異。燈光本身沒有包含任何內容,是一種不含內容的媒介。燈光照到哪裡,原本漆黑一片的地方就出現了東西,原本眼睛接收不到的資訊現在接收得到了,因此「傳遞資訊」就是光的特性。燈光的內容是什麼並不那麼重要,因為所有在燈光下做的事情都是它的內容,分析夜間棒球和腦科手術的異同並無助於我們去理解燈光。反過來,若是少了燈光所傳遞的資訊,夜間棒球和腦科手術根本不會存在。

如今世人對於燈光的存在已經習以為常,雖然理性上知道夜間棒球沒有燈光就打不成,卻很難真正想像沒有夜間棒球可看的世界。偶爾停電才會短暫體會生活有多大程度仰賴著電力,甚至已經到了接著電,自己才能正常運作的程度。如果世界突然失去電力,絕對不是晚上看不到東西而已,重要的資訊會佚失,與他人的聯繫也可能永遠中斷。現代人的大腦與社交都已經接上「電的外掛」,得到了強化;反過來,頭殼裡那坨實際的大腦與在真實世界中進行社交的能力其實裝上了「電義肢」,以至於要是斷了電,人會瞬間失能。

知道斷電的影響有多大,再反推「用電」如何左右我們的生活。這裡並不是要鼓勵未雨綢繆、添購家用發電機以防萬一(當然那也挺有用),而是只要用了電科技,你的意識與行為就已經不由自主地受其左右。最底層負責傳送訊號的「光╱電」、作為數位化基礎的「代碼」、手上的那支「手機」,以及將各個裝置連結在一起的「網路」,這些科技工具綜合起來,強化了現代人的生活,同時也閹割了相應的人類能力。如果人的自由取決於他能做什麼,那麼可以說人原本擁有的自由如今被移交給了科技產品,自己反而變得更加依賴、更沒有自由的潛力。

從這個角度看,我們去理解工具的特性,便是幫自己在該特性所強化的地方打預防針。工具所增強的能力,就是人類退化的起點,為了不要在不知不覺間變成了某種殘廢,在擁抱工具時有必要退開來一步,找出影響所在。

就從最底層的光╱電開始說起,麥克魯漢已經起了頭,說電是人類神經系統的延伸;換句話說,電傳到哪裡,人的感知就跟著到哪裡。行動網路時代的人很容易理解:一個螢幕不發光、不通電,便只是一塊黑板;一旦發亮,便成就另一個世界。可以說,光電是創造世界的工具,那麼使用光電的人便時時活在複數的世界之中:有陽光可及之處的自然世界、電燈光照亮的人造世界、以及螢幕上所呈現的虛擬世界。

通電時代之前的古人,只須注意自然世界的事情就好了,所以目光可及的距離雖短,卻比較有餘力探究自然界的深層道理。使用光電之後的人,則時時在不同的世界間切換,每一個世界都分別要求我們去注意、去其中生活,人也無法甘於生活在單一世界之中,都想學會分身之術、恨不得一天能當兩天用。相對的,在學會分身術與時間停止術之前,人只能活得相對破碎,利用零碎的注意力盡量去各個世界接觸各種訊息,卻很可能沒有深入細究的心力。

被追趕到分身乏術的體驗,可以聯想到光電的另一個特性:光速。人的肉身不用說,肯定無法達到光速,甚至無法體會光速,若被質量大一點點的東西以光速撞擊,人體只能化成灰了。可是,如今人類的交流與溝通都以近光速為介質來進行,導致人類的意識必須硬接光速帶來的震撼。說誇張了,其實我指的只是即時通訊而已。手指一點按,對方即刻就能收到訊息。不,應該說是:你忍不住預期對方即刻便能收到訊息,甚至預期對方即刻便著手回應。沒收到?已讀不回?我們覺得那是人的問題,不是光的問題。別人手指一點按,資訊幾乎瞬間就進入你的意識,讓你馬上進入接招模式;應接不暇?他會認為那是你的問題,不是光的問題。

為了不成為問題,人訓練自己在接收訊息的瞬間就做出反應。已讀不回沒禮貌,已讀瞬回才是成功的象徵。Tl; dr,以懶人包快速補充一日所需資訊。寫部落格太耗時又沒人看,推特字數剛剛好逼所有人都養成行銷思維。關鍵在快,在於發想punch line,一出手就讓人捧腹,一張口就笑掉大牙。天下武功唯快不破,世界是博取人類反應的戰場,至於博來的是怎麼樣的反應其實無所謂。政治動員比起以往都要簡單,人人都願意為了上個月完全沒想過、下個月就忘記的事情上街吶喊。為了不成為問題,人訓練自己不斷表達,以至於連接收表達的反射動作也是表達。表情符號與「朕知道了」同時成為流行,好應付自己並不關心但又不得不應付的天下瑣事。光速時代,人的神經系統暴露在外,這是全人類一起表達並相互化灰的時代。

電的上面一層,是「有」和「無」所組成的二元傳遞媒介,也就是所謂的「代碼」。像是繞口令一樣,所謂代碼就是有無的組合而已,只要能夠找到方法以有無表述,便能為某東西製造電替身。這個過程我們稱為數位化,其最顯著的特性大概是易於重複。人類的重複能力其實挺弱的,生產線的發明與線上工人的煩悶幾乎是同時出現在歷史上;古有福特不得不高薪留住工人,現有富士康連續跳樓事件。人類身體也沒有比較擅長重複,以至於重複到了一個程度就會造成勞損。數位化加強了人類的重複能力,讓我們可以用較小的力氣達到最高的重複效果,減少人力的損害。

數位世界重複之易,只要做一次工,之後的複製就近乎零成本了。人類因此非常興奮,將原有專屬於特定階級的文化內容盡量數位化後以網路傳播,當作一種平權工具與大眾共享。但有人很快就發現數位網路並不滿足於重現既有的文化資源,還要求新型態的內容,是以打從有網路開始,就不斷有人嘗試製造各種引人複製的短資訊,以前稱為梗圖,但由於傳播的內容並不限於圖,直到最近才以「網路迷因」為名固定下來。至此,網路的分享功能退居次要,如今的內容會像病毒一般傳播。基於習慣,我們偶爾還會用「分享」來描述社群網路上的轉傳行為,但心裡其實明白,你並不會想用「分享」來形容病毒的傳播。

當然,代碼與迷因都不專屬於數位時代,甚至早於電時代,只是接上了電之後,其複製與擴散的規模很快就達到任何人都不可能全數吸收的地步。內容生產──而非創新──的速度遠遠大過了人類可以吞下──而非消化──的能力,我們每時每刻都在選擇自己要接收什麼內容,同時害怕錯過已經精選出來的內容。

對資訊的渴望,反映的是對死亡的焦慮,亦是對人生意義的焦慮。數位化要求我們大量生產、大量複製、大量吞下內容,否則人生便有空缺,便白活一場。為了舒緩數位化帶來的這些焦慮,我們四處求援。但向哪裡求援呢?竟是向代碼求援。我們設計算法,設定更多的是非條件,讓算法「猜你喜歡」,好讓自己成為過去自己的複製品。我們請成功人士條列清單,「死前一定要做的〇〇件事」,好讓自己成為成功人士的複製品。我們挑選讚數最多、點閱數最多的內容,靠著群眾的智慧來決定自己的品味,好讓自己成為群眾的複製品。

回想起來,對於算法的過度要求,在行動網路之前似乎並沒有那麼嚴重。正是因為有了智慧型手機與行動網路,資訊才真正顯得無所不在,無時無刻要求你分心注視。比起電腦動輒十英吋以上的螢幕,手機螢幕顯得非常小,小到整個網路交互介面必須為它重新發明設計模式。小螢幕呈現資訊都已拮据,更遑論並列資訊,導致原本基於視窗的網狀介面變成無限向下滑的時間線。上網抓資料的習慣退居次要,被餵食成為主流。就像製造產品的生產線一般,如今我們強調聰明消費,幫自己打造出「消費線」,不間斷地吞食資訊以求緩解焦慮,卻反而強化了那焦慮。

這一切共同織出我們稱為「網路」的世界。身在網路中,你便是其中的一個結點,永遠與別人連結在一起,沒有自外於網路的可能。個人的獨立價值變得模糊,即使是被人稱為言論領袖的那些人也一樣,很難不以認同者的數量來作為質量的判準。網路實際發揮了「網」的效果,將人包納其中,也困於其中。

受困其中,便稱不上自由。我們以為生活中的許多行為是自己的意志使然,其實可能是受當代科技驅使所為,甚至察覺不到科技對自己造成的影響。電開創了新的平行世界,我們對自然世界的深度感知因而鈍化。社交行為加速了,情緒的餘裕與誠懇因而犧牲。代碼方便了複製,傻傻勞作的蠢勁便受忽視。手機將消費行為自動化,就越沒耐性養成獨到的品味。網路協助將世界織成一片意義之網,你便悟不到空無。

上面所言,都是老生常談了,這裡再寫一次,不過顯示這裡也只是個複製品而已。已經有許多人因為不願淪為複製品,於是反省:大量吸收資訊是否有助人生?我們所見所聞是確實增加了經驗、擴展了視野,還是反覆吞嚥類似的東西?如何挑戰算法?如何打破同溫層?這些是這時代人不得不面對的難題。然而,這些難題之所以存在,很可能正是因為我們使用的科技工具使然。因此,尋找解答時如何不至於請鬼拿藥單,或許是人類現在才正要開始著手的功課。


  1. 麥克魯漢所謂的「媒介」常常與「科技、工具」等詞彙混用。《Understanding Media》的副標題為「the extensions of man」,可以看作是「人的外掛╱插件」。 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