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談論VR時,我們在談論什麼:隨想VR(一)

對於人生,總有不滿。對於理想世界,有時還抱著憧憬與期待。對於日常的庸俗,不得不追尋美來與之對抗。所以當虛擬現實(virtual reality)變得可能,好像一覺醒來發現美夢都可以成真。

我們隱約認為虛擬現實是「更好的現實」,然後熱切地期盼著新世界到來。甚至,有能力的話,自己動手打造。

可是,在一切尚未明朗前,還是怕失望。「VR究竟會是如同3D電影一般隔靴搔癢的小趣味,或是打造美麗新世界的媒介呢?」我不無懷疑。

尤其聽著人們VR、VR地討論著──為何大家總是以縮寫稱之呢?──我卻開始弄不清楚了:到底大家討論的是不是同一種東西?裝在紙盒裡的手機和會噴氣的電影院可以相提並論嗎?戴著頭罩打電動和網路地圖又有什麼相干?

我自問,我是否理解VR究竟是什麼?

遇到不懂的事會查字典,這是從小養成的習慣;不是期望字典就能有詳盡的解答,而是發現常常自己連正在討論的東西「是什麼意思」都不清不楚。雖然沒事拿字典出來查顯得傻氣,卻往往出乎意料地有用,有時候直覺認為「不就是那個嘛」的東西,可能根本不是,或是能有更明白、深入的解釋。

那麼,virtual reality究竟是什麼意思呢?以下是韋氏字典的解釋:

virtual reality

noun

an artificial environment which is experienced through sensory stimuli (as sights and sounds) provided by a computer and in which one’s actions partially determine what happens in the environment

好吧,知道了,但我依然感到不滿足。雖然我可以具體地想像上述定義中的虛擬現實,但那背後所蘊藏的「什麼」還是不明。電腦確實讓虛擬現實成為可能,但那屬於實踐層面上的解釋。這就像是我知道腳踏車如何構成,能如何驅動,但腳踏車所代表的意義卻不明朗。

就本文成形的二〇一六年初,VR不但已在專業領域使用多年(各種模擬器),大眾產品的上市日期也近在眼前。然而,我們目前期待的依然是視覺上的突破,也可以說是計算上的突破,多數的討論也集中在頭戴式眼鏡的技術規格與商業上的潛力。那麼,目前討論的與其說是虛擬現實,不如說是「沉浸式眼鏡」(immersive goggle)比較貼切。畢竟人的感官不僅五感,視覺與聽覺方面的模擬當不足以造就完整的現實。

當然,「沉浸式眼鏡」曾經備受矚目,卻以失敗告終;如今成功在望,當然令人振奮。技術發展總得一步一步來,現在的視覺擬真可以說是總算走出了第一里路吧。如今大家所為之苦惱的螢幕像素、畫面更新率、暈眩感、電腦處理速度不夠快等等,似乎已經不算真的瓶頸。即使進入後摩爾定律世代,但由於距離成功已經那麼近,我們依然樂觀。

可是,技術雖然具體且關鍵,卻不是我真正感興趣的事。我對於如何使用那技術,以及如何看待使用那技術的自己更為好奇。因此,我似乎有必要繼續挖掘虛擬現實的本質(或接近本質的東西)。

那麼,reality大概熟悉,virtual又能如何解釋呢?一樣是韋氏字典:

virtual

adjective

  • very close to being something without actually being it

對了!虛擬既然是極為真實的假象,要探究虛擬,也許非得從抽象層面著手不可。社會(以至人類)對於虛擬如此憧憬,那原因大概不會只是聲光刺激,而是來自更接近人心底層欲望的呼喚吧。

我試想,虛擬現實的意義在於創造出「極為接近真實的幻覺」──換句話說,似是而非的體驗──而我們認為那幻覺十分誘人,那麽,對那種體驗的期待或許來自兩種欲望:

  1. 做現實中不做的事

    現實中會做的事在現實中做就好了。這話像是沒說,但實際上在日常生活中能做的事情太少了。現在就問自己:「有沒有想做卻在現實中不做的事呢?」我相信所有人都會有。至少我就有,而且很多,例如我現在就想到金星上淋雨、看火山爆發,但顯然我既沒有榮幸上太空,也沒有能耐淋金星的雨。

    所謂不做的事,可以是現實生活中做不到、不敢做、或做的話成本太高的事。對許多人來說可能就是到異地看風景,離開原本習慣的環境。也有可能是在熟悉的環境中,做平時不會做的事,所以大鬧辦公室的小遊戲總是讓上班族樂此不疲。這種事情何其多,我們只要動用足夠的創意,不難想出類似的玩法。

    「為所欲為」對於在社會中生活的人來說,是很難以想像的奢侈。即使生活在自由社會,我們依然不可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。社會有許多成文的法律,更有多得煩人的不成文規範。虛擬現實也許是一把鑰匙(也可能只是鑰匙孔),讓我們打開日常的牢籠,體驗(或窺見)為所欲為的自由。

  2. 成為他者

    如同我們看小說、電影、戲劇,我們對於故事的喜愛根植於對人物的嚮往。在聽故事時,不自覺地會移情主要的角色,隨之起伏、行動,最後產生某種程度上的認同。而這不過是在我們以第三者的視角就能得到的效果。

    虛擬現實提供了「在場」的效果,進入虛擬世界中,我們總是採用第一人稱視角,也先天地掌握有某種程度的主動權(至少可以決定頭要往哪裡轉,要看哪裡)。因此聽故事的人被推上了舞臺、觀眾變成演員,別人的故事都變成我的現實,由我來體會。同時,我也就變成了別人。

    哈金曾說,身為作家要有一種「偉大的幻覺」。我這裡隨意牽合,虛擬實境也是一種「偉大的幻覺」,這有兩個層面的意義:一、幻覺本身極為接近真實,顯得很厲害。二、幻覺可以賦予我們(看似)高於自身的能力,讓我們覺得自己偉大。

    也許我們可以說,VR是一種「用者本位」的媒體,將原本生產者獨斷的敘事權力交給使用者。在VR的領域中,說故事的人打造出世界的骨幹,然後退到一旁,讓更多喜愛故事的人充實那肌理、血脈、淚水與汗。

說來老套,虛擬現實確實可能提供了超現實與超能力的假象,甚至也能提供超越自身的感受。當我們換了身分,做平常不做的事,某種程度上似乎也擺脫了庸常的人生。在創意者的幫助下,也許能夠引發敘事手法的革新。或至少有那樣的潛力吧。

隨著VR技術越來越平價,終於我們一覺醒來,發現正在做一場清醒夢。

這是VR呈現出最迷人的前景。